
媒体人注意!这些内容必须加“水印”2025年09月 作者:胡炜 来源:新京报传媒研究院 责任编辑:xwywck
简介:媒体人注意!这些内容必须加“水印”
9月1日起,AI生成内容要求必须强制做出标识,否则将有违法违规的风险。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于今年3月发布,要求所有 ... 内容:
媒体人注意!这些内容必须加“水印”
9月1日起,AI生成内容要求必须强制做出标识,否则将有违法违规的风险。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于今年3月发布,要求所有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都必须依法添加相应的身份标识。 该《标识办法》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此AI生成内容告别“隐身”状态,必须添加“水印”,以亮明身份了。 01 《标识办法》出台的背景 《标识办法》不仅仅是一纸技术标准,更是国家对AI内容治理系统性布局的重要一环。 据报道,目前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用户规模已达2.3亿人,已有490余款大模型在国家网信办完成备案,240余款大模型在省级网信办完成登记。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制作日益简单和逼真,有的几乎可以“零门槛”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AI生成内容风险日益凸显。其中造谣、擦边、换脸、拟声等是AI滥用的重灾区,导致虚假信息泛滥、身份信息冒充、恶意内容生成、版权纠纷不断等乱象频发,严重破坏了网络生态。 在此种现状下,今年4月份,中央网信办启动了“清朗·整治AI技术滥用”专项行动,聚焦AI换脸拟声侵犯公众权益、AI内容标识缺失误导公众等AI技术滥用乱象。在专项行动的第一阶段,累计处置违规小程序、应用程序、智能体等AI产品3500余款,清理违法违规信息96万余条,处置账号3700余个。 《标识办法》是针对AI内容的标识提出要求,切入点虽小,却符合当前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现状。当每一份AI内容都被清晰标识时,用户就能够更加理性地判断信息来源和可信度,在信息传播、消费决策、知识获取等场景中,减少被虚假信息误导的风险。 《标识办法》的出台,通过进一步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相衔接,将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02 平台积极响应 自9月1日起,各平台企业和每一位内容创作者都将直面这场史无前例的合规大考。 《标识办法》对AI内容的标识提出了三大核心要求,涉及显式标识、隐式标识和平台责任。明确要求,平台在服务提供者的内容上架或上线时要进行审核,核验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对未标识或疑似生成内容要添加风险提示,从而在传播端阻断虚假信息扩散。 各大平台积极进行标识功能部署,微信、抖音、小红书、DeepSeek等陆续出台了细化规则。 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的公告》,并对平台标识提示和用户主动声明两种形式进行示范。抖音集团目前已上线两项核心功能:一是AI内容标识功能,协助创作者为AI内容添加提示标识,方便用户区分辨别;二是AI内容元数据标识读写功能,可识别并写入AI内容的元数据信息,为内容溯源提供技术支撑。小红书也推出AI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技术及功能,在笔记发布和内容管理环节提供了标识路径,便于创作者在合规创作的同时进行自主声明。 03 媒体在行动 此次《标识办法》的推出,对内容创作者也将产生深远影响,无论是个人博主、自媒体工作室还是专业内容机构,都必须重新审视自己的内容生产流程,建立完善的AI内容标识机制。 此前,有应用AI生产传播的内容机构,尤其是专业媒体机构,已经通过内容管控制度与流程,开始有意识地主动在显著位置添加提示,逐步落实AI内容标识工作。 当然,任何法律法规的执行,并非简单的“发布-遵守”的线性过程,《标识办法》的落实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会面临多种挑战。 目前标识技术存在易规避的问题,显式标识可能会被裁剪、PS抹除,隐式标识在视频转码、压缩、截图等操作后可能失效或被破解。检测模型的准确率也并非100%,可能存在“误杀”与“漏网”,导致误判和漏判的发生。而部分用户和创作者,因认知与能力不足,不知道“怎么标、标什么”,或认为过程繁琐,可能选择忽视……无论是技术上还是认知上的攻防战,还将持续存在。 但无论如何,从“先发展后治理”到“边发展边治理”,《标识办法》的发布执行,标志着中国对生成式AI的监管进入“技术管技术”的新阶段。只有让每一条AI内容都能被看见、被追溯,产业才能真正走出“野蛮生长”,迈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时代。
|
热点 . . .
最新 . . .
|
![]() |
![]() |
组织机构 | 商务合作 | 版权与免责 | 声明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申请 | 广告 |
|
本站内容属原作者所有,其原创文章除本站或作者授权不得转载、复制、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业务服务电话:010-85899333/6333 邮箱:vip@xwpx.com 京ICP备06063928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1874号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