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首次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2018年10月 作者: 来源:正义网 责任编辑:前进者
简介:
事件名称: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地点:北京
时间:2005年7月22日
事件概况:
2005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正式启动新闻发言人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 ... 关键字:新闻发言人制度
内容:
事件名称: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地点:北京 时间:2005年7月22日 事件概况: 2005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正式启动新闻发言人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负责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代表最高检对外发布检察机关重大新闻事项,接受新闻媒体记者常规性采访,具体办事机构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的,可随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有: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业务决策;检察机关的阶段性成果及典型工作经验;检察机关出台的新举措、新机制;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和刑事犯罪重大典型案件;检察机关新颁布的司法解释;针对社会上有关检察机关的不实言论和消息给予澄清;其他有必要向社会发布的重要检察新闻等。 最高检始终把加强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作为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推动各地各级检察机关设立新闻发言人。 2017年1月5日,最高检公布了全国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名单和办公电话。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每个检察院设立1至2名新闻发言人,全国3662个检察院共设立新闻发言人4473名。至此,全国四级检察院已全部建立起新闻发言人制度,实现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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